人單位名稱 |
保定市博遠電氣制造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保定市博遠電氣制造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區園區路5號 |
聯系人 |
劉雪川 |
用人單位簡介: 該公司目前生產過程中主要產生噪聲和工頻電磁場職業病危害因素。 為有效控制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該公司于2022年9月委托河北東銘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本次評價為該公司首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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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員:金千、段程鑫;調查時間:2022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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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采樣人員:于迪、張艷秋;采樣時間:2022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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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于迪、張艷秋;檢測時間:2022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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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陪同人:劉雪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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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聲、工頻電磁場; 檢測結果: 該公司各工種接觸的物理因素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職業接觸限值相關要求。 該公司各工種接觸的噪聲強度等效聲級均低于80dB(A),屬于非噪聲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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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該公司屬于“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C38)”中“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C382)”中的“變壓器、整流器和電感器制造(C3821)”。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的有關規定,該公司所涉及行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但該公司所涉及的工藝主要為變壓器、互感器最終的組裝和檢驗,生產過程中不產生有毒有害物質,所涉及設備均為低噪聲的設備,且根據作業場所噪聲檢測結果可知,該公司作業人員屬于非噪聲作業,故綜合判定其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一般。 建議: (1)該公司若生產工藝與設備有變更,產生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與評價。 (2)當職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發生變更時,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企業應及時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中的相關條款。 (3)本次評價是在設備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轉正常情況下進行的,職業病危害的控制效果取決于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完好程度,因此,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保養十分重要。建議企業嚴格設備管理,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對效果不滿足要求或使用期限超標的設備及時更新。 (4)在今后的項目建設過程中,職業病防護設施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5)針對目前涉及到的新建項目,該公司應及時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0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相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