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單位名稱 |
滄州晶鑫線纜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滄州晶鑫線纜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河間市經濟開發區 |
聯系人 |
韓雪燕 |
用人單位簡介: 該企業在2018年4月進行了首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本次是該企業進行的第二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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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員:金千、李倩;調查時間:2021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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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采樣人員:趙峰、冉建輝;采樣時間: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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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趙峰、冉建輝、崔志凈、王英俠、喬曉榮;檢測時間: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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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陪同人:韓雪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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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化學因素:矽塵、聚丙烯粉塵、其他粉塵、氧化鋅、二氧化硫、硫化氫、石蠟煙; 檢測結果: 本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化學有害因素濃度以及噪聲強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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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本項目屬于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電線、電纜、光纜及電工器材制造—電線、電纜制造。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中的相關規定,綜合判定該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為嚴重。 建議: 一、工程技術 (1)建議在塑纜車間造粒機加料口位置設置上吸罩。 (2)對上吸罩中破損的遮塵簾進行更換。 二、健康監護 依據報告中表6-3和表8-1,定期組織車間內接害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本次職業健康檢查中檢查項不全面的煉膠工、上料工、塑纜擠出工應及時進行補檢。 三、組織管理 (1)加強對現場作業人員個體防護用品配戴情況的監督。 (2)加強職業衛生防護知識的培訓和宣傳教育,提高工人的職業衛生防護意識。 (3)每天定時對橡纜車間的煉膠間和塑纜車間造粒機地面進行清潔,防止產生二次揚塵。 (4)當職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發生變更時,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企業應及時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中的相關條款。 (5)定期更新《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該項目若生產工藝與設備有變更,產生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與評價。 |